福建省輕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輕安大廈一層店面招租公告
我司名下產權輕安大廈一層店面擬自行組織公開競價招租。現對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本次租賃房產為福州市華林路211號輕安大廈一層店面,建筑面積為264.29㎡。該房屋為鋼混結構,輕安大廈總樓層為16層。
二、租賃用途:商業、辦公(加工制作、餐飲除外),不得用于法律、法規禁止的行業。
三、租賃底價:161元/㎡起,即42550.69元/月起。
四、租賃期限及租金遞增方式:
房屋租賃期限3年。自出租方交付租賃房產之日起算。租金按月支付,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三日內即支付首次月租金,后續租賃期間每月10日前付清。
五、裝修免租期及裝修保證金:
1.裝修免租期3個月。
2.裝修保證金:承租方須于《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交納人民幣5萬元裝修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待裝修改造完成并經過出租方審核后(質押時間不少于3個月裝修免租期),十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六、競價方式:密封式報價,價高者中選。每一份競價書只能有一個獨立的法人報價,報價低于租賃店面的競價底價,報價無效,視為無效標。若只有一家意向承租戶報名參加競價,且報價不低于競價底價,即可中選。
七、競價保證金:
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叁萬元整。
競租人應于招租報名時間截止之日前(到賬時間)將上述競價保證金匯入福建省輕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指定賬戶,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后,上述競價保證金轉為房屋租金;未中標的,出租人無息全額退還競價保證金。
戶 名:福建省輕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開戶行:交通銀行福州倉山支行
賬 號:351008050018010069179
八、租賃履約保證金及有關稅費:
租賃履約保證金為一個季度租金。出租方承擔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須由出租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其他稅費由承租人承擔,承租方應自行承擔其經營行為而產生的所有稅費。
九、合同簽署:承租人應在中標公示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十、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以現狀出租,競租者自行查勘現場,并自行承擔查勘過
程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場實際情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競租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意向競租人對標的的現狀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十一、競租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個人身份的為具有福州戶籍或持有福州市暫住證的自然人,單位身份的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
2.與我司《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內的租金未支付完畢的不能報名參加競標。原承租方有意愿續租的,必須參與競價承租,同等條件享有優先承租權。
十二、需要承租人接受的基本條件:
1.承租方應嚴格履行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
2.承租方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支付方式按時支付租金。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向出租人支付應付而未付租金的1‰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超過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終止合同,收回租賃房產。
3.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政府批準的有關手續。承租方對租賃房產的裝修事宜,應按《房屋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執行。
4.合同履約保證金為該租賃標的首年度的一個季度租金,簽約之日交納,待租期屆滿由出租方驗收房屋及原有固定設施無改變或損壞,并已結清所有各項費用且無違約事由后無息退還承租方。
十三、公告期限:2024年7月17 日—2024年 8月6日。
十四、招租報名時間:2024年8月7日下午5時30分止。
十五、招租比選時間:2024年8月8日上午進行比選,價高者中選。
十六、聯系電話及地址:0591-87830750; 聯系人:姚先生。地址:福州市華林路211號輕安大廈十三層。
福建省輕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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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華林路211號
綜合辦公室電話:0591-87830750
市場經營部電話:0591-87830833
工程技術部電話:0591- 87830774
安全管理部電話:0591-87805155
財務部電話:0591- 87830798
法律事務部:0591-87830833
監察室電話:0591-87840137
傳真:0591-8783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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